
原因无他,在不少高校作弊都能开除学籍的大背景下,你能想象吗?一个强奸犯付出的代价却仅仅只是轻飘飘的“留校察看”。

迷惑吗?
事件的当事人是浙江大学一位名叫努尔特巴特尔的少数民族学生,因为强奸罪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缓刑一年六个月。
这意味着什么?
如果在这一年半的缓刑期内,他表现得老老实实,那么一年半过后,剩下的刑罚他也不需要去蹲监狱,相当于不用坐牢。
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,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是的,最低都是三年起步。
那为什么努尔特巴特尔的量刑却如此轻微?
官方消息表示,人民法院认为此案不宜在互联网公布,所以案件详情我们也不得而知。

不过,网络上倒是有一份不辨真假的判决书。

当然,最令人震惊的,还是努尔特巴特尔所属学院对于该生的“求情”。
“考虑到努尔特·巴特尔是初犯,且已强烈悔罪,并恳请获得改正机会,以及其来自民族贫困地区、又是毕业生等情况,学院从教育挽救民族学生出发,提请学校酌情从轻对该生的违纪处分。”
因为他是初犯,他表示“强烈悔罪”,他是少数民族,他来自贫困地区,所以,就应该给他一个机会。
于是,对于这样一个学生,作为高等学府的浙江大学真的只给了留校察看的处分,而且处分到期还可以申请解除。
而正在服缓刑期间的努尔特巴特尔又是什么表现呢?
在曝光的朋友圈里,努尔特巴特尔一点也没有夹着尾巴做人的自觉,相反,他在朋友圈里面的生活依然光鲜亮丽。
7月3日,在晒海底捞火锅,“我的快乐回来了”
7月9日,终于和我小博士女朋友拍完毕业照了,
同日又发了一条,“又胖了!”
时间距离最近的一条是“以超越,致青春,芳草地,篝火园,古道边,载歌载舞,欢声笑语……”

不仅如此,还有人顺藤摸瓜地揪出了陈年往事,对于吸毒的学生,浙江大学依然“人性化”的给出了留校察看的处分。


一时间,无数人义愤填膺地跑到浙江大学的官微下怒骂:


截至目前,浙江大学还没有给出官方回应。
要知道,浙江大学作为中国著名顶尖学府之一,素有“东方剑桥”的美誉,这个学校是多少学子魂牵梦萦的象牙塔!



浙大的名牌在他们的眼睛里是有光的,当这些孩子们满怀憧憬地选择浙大,浙大却回馈了什么?
是开放包容的环境吗?还是海纳百川的胸怀?
浙大的所作所为无疑是自砸招牌!
其实,让人一想起浙江大学,就和强奸挂钩,不是最可怕的。
对于强奸如此轻拿轻放的态度才是最可怕的!
更遑论,浙大又该如何面对来自考生及其父母的质问呢?

爱惜羽毛不是这样爱惜的,真正的爱惜,是对污点学生的绝不姑息!
我们不仅要讴歌美好,也要揭发罪恶。
唯有惩恶才能扬善,选择藏污纳垢,才是对所有高校教育的侮辱。